2007年5月4日 星期五

職業病




廉政公署一名患上腱鞘炎的前一級翻譯主任,
入稟法院要求廉署賠償勝訴,獲賠八十三萬多元。

原告人八八年加入廉政公署,
每日要長時間打字和使用鍵盤,
零一年證實患上腱鞘炎,即前臂無力疼痛,
工作效率大減,零四年被廉署提前解約,
事主不服,以患上職業病為由,
向廉署索償薪酬和精神損失。

醫生證明原告在患病後,
永久失去部分工作能力,
每天最多只能打字一小時,
難以再從事翻譯工作,
生活亦大受影響,
導致情緒低落和失眠。

原來長期打字和使用鍵盤,
還真的會有如此可怕的痛症,
連使用筷子、開門鎖及扭毛巾等動作也難以完成...
案中事主月入超過七萬,
即使今次勝訴,
亦僅獲賠償等同一年多的薪水,
從事文字工作為生的她,
往後的生活會怎樣?

這則新聞,
對長期使用電腦者,
實是一大警號!

回想對上一份工作,
公司並沒跟從職安健的指引,
來設計工作間,
電腦顯示屏、鍵盤與鼠標等,
一併設置在工作枱上。
大餅人入職初期,
經常覺得肩頸疼痛,
但其他同事卻無類似抱怨。
可怕的是,日子越過,
身體的酸痛似減少了,
但肯定工作環境並沒改善,
工作量反而大幅增加。
可能有那麼一天,
自己、或別人會患上相關的職業病。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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